什么是《2003年住房法》(Housing Act 2003)?
《2003 年 住房法》(Housing Act 2003) 是昆士兰州社区部 (Queensland Department of Housing and Public Works)在昆士兰提供公共住房的法律依据。《2003 年 住房法》(Housing Act 2003)于 2004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生效。
根据《2003年住房法》(Housing Act 2003),客户都有哪些义务?
为了确保将住房援助提供给最有需要的人,该法案规定了社区部Department of Housing and Public Works的客户需承担的义务。具体如下:
- 客户在提出申请或者更新详细资料时,不得向社区部提供与自己或自己的境况有关的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
- 当租户的家庭人口或家庭收入发生变化时(增加或者减少),租户必须在发生变化后的 28 日内告知社区部;
- 租户只能将物业用作自己、自己的家人或者名单上所列居住者的住所;以及
- 租户不得将物业转租或者用于其它任何目的,例如商业目的。
社区部如何检查义务的履行情况?
如果未履行义务或者怀疑未履行义务,社区部会向租户指出问题所在。如果这还不能解决问题,社区部可能会做进一步调查。
社区部会告知租户任何正在进行的调查,并允许租户做出回应,同时将调查结果告知租户。
依照该法案任命的社区部授权官员(Department of Housing and Public Works Authorised Officers)会监督和执行义务的履行。
谁是授权官员 (Authorised Officers),他们有哪些职权?
授权官员是总干事(Director-General)依照该法案任命的,他们就职于社区部在布里斯班的中央住房服务中心(Brisbane Central Housing Service Centre)。授权官员均持有专门身份证。
授权官员有权向任何人获取信息,以监督或执行对该法案的遵从。授权官员可以向任何人签发通知以获取信息或文件,以便在调查中判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所有调查都将本着通情达理的原则进行,以免为客户带来不必要的困扰或麻烦。
拒绝向授权官员提供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或误导性信息的,均属于违法行为。
未履行义务会怎么样?
若不履行相关义务,则可能依据该法案而构成违法行为。
社区部可以通过行政手段和/或法律手段做出回应,例如依据《住宅租赁法案》(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或者《住房法》(Housing Act)。
根据违规事件的严重程度,可能提请裁判司法院(Magistrate’s Court)裁决是否违法。在此情况下,裁判司可以处以最高 750 澳元的罚款、做出定罪记录,以及要求向社区部做出赔偿的判决。
我有哪些权利?
社区部的政策以自然公义为准则。若怀疑存在违规行为,租户将有权做出回应,对于是否违规的裁决也将本着公正的原则进行。
此外,还鼓励租户请辩护人或者援助人员协助其与社区部交涉。
如需获取第三方建议,请联系租户建议与辩护服务中心(昆士兰州)(Tenancy Advice and Advocacy Service (Queensland),其联系方式位于电话白页的字母“T”下方。
如何进一步了解《2003年住房法》(Housing Act 2003)?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浏览社区部网站 :
也可以联系:
Housing Appeals and Review Unit
Department of Housing and Public Works
PO Box 806
Brisbane QLD 4001
电话:1300 364 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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